南县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01 16:57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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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办通〔2019〕6号
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转发《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局直各二级机构:
现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南政告﹝2019﹞1号,以下简称“通告”)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在显眼位置张贴《通告》,要将《通告》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员工,要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2.做好常态督查。各单位要对违反《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3.依法严厉打击。县教育局治陋办将根据问题线索立案查处,坚决打击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凡立案调查后情况属实的,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