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通知
南教通〔2018〕47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
现将《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南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南县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和评分细则见《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样表)》(附件1)。
三、考核方法、步骤
1.组织保障。各单位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主管师德师风建设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团委书记及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担任考核小组成员。
2.考核形式。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1次,时间为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在岗教职员工。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分个人自查、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互评、师德小组考评等环节。个人自查:以年级组(含行政组、后勤组)或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教职员工要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学生及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无教学任务的人员,学生及家长评议并入教师互评);教师互评:组织教职工大会进行评议。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逐项量化打分。
学期师德考核结果:考核小组考核占30%、教师互评占20%、其他形式占50%。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公开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3.加分减分事项:各项荣誉、先进事迹、考勤、检查评定(教案、作业批改等)、家长和社会各界意见,上访信件、投诉建议等项目可在教师师德考核中以加、减分形式体现。具体加、减分细则由各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后实施。
四、考核等级的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发生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4.打骂体罚或变相打骂体罚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唆使学生违法犯罪的;
6.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严重的;
7.不遵守规章制度,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8.利用互联网、手机等发表不负责任的信息,或以匿名方式捏造事实攻击集体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9.有偿成建制办班补课,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其他有损师德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教师《师德鉴定表》(附件2)存入教师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奖惩、聘任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6月份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2月份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和次年均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度考核优秀者必须在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六、其他要求
各校可参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也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行制定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各校修改后的考核方案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生和家长评议问卷、教师互评表等由学校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自行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在师德考核中切忌简单从事,要坚持民主决策,保护好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师德投诉调查处理机制,对实名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必查,件件有回音。对查实的违规事件责任人,要视情节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1.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样表)
2.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鉴定表
附件1
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样表)
学校: 教师: 年 月 日
项目 | 分值 |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爱 国 守 法 | 15 分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5分) 课堂内外散布消极言论,对学生产生错误导向,每次扣1分;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者,每次扣2分。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5分) 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每次扣1分;弄虚作假,每次扣1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每次扣1分。 3.自觉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5分)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每次扣1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者,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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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岗 敬 业 | 15 分 |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者;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 3.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4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课前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者; 4.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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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爱 学 生 | 15 分 | 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保护学生合法权益。(5分)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耐心教育,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偏爱学生。正视学生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5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5分)。 有小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讽刺、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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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书 育 人 | 20 分 |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3分)。 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2分;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1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3分)。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答难解惑,每次扣1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2分。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4分)。 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吧者,每人次扣3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2分。 4.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未经批准,不得搞各种学科知识竞赛(3分)。 作业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者,每次扣1分;私自搞各科竞赛,每次扣1分。 5.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3分)。 缺失日常评价或期末评价者,每缺一项扣1分。 6.教育教学效果好,质量高(4分)。 学生评教满意率低于80%者,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上课学生意见大,经教育未有改正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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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人 师 表 |
20 分 |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4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违反社会公德或师德规范;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4分)。 有下列情形者,每次扣1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领导和同事(5分)。 同事之间发生吵架、打架等每人扣2分,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每次扣2分;办公室或负责的卫生区卫生差,经指出没有改正的每次扣该办公室集体1分;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每次扣2—5分。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7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以教谋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或教育教学成果;评先、职评等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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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身 学 习 | 15 分 |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3分) 不思进取,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陈旧者,不给分;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给分。 2.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学习目标、计划、笔记齐全,成效显著(4分)。 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次扣1分。 3.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校本研修,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4分)。 每缺一次校本研修活动扣1分;不写教学反思扣1分;全年没有发表、交流一篇论文扣1分。 4.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4分)。 不参加继续教育和规定的业务培训,每缺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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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得分 | 各单位自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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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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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鉴定表
单位: 学年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片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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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职称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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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小组评估结果 | 项目 | 爱国守法(15分) | 爱岗敬业(15分) | 关爱学生(15分) | 教书育人(20分) | 为人师表(20分) | 业务学习(15分) | 学年度考核 结果 | 学年度总评结果 |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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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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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互评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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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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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途径师德考评结果 | 项目 | 学生测评分 (40%) | 家长测评分 (30%) | 教师自评分 (30%) | 得分 | 学年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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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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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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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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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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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师德鉴定表每学年填写1次,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师德考核总评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