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 16:31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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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和专业能力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2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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