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策”消除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8 11:4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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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通〔2018〕33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南县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策”消除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相关学校:

现将《南县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策”消除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5日

南县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策”消除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教通﹝2018﹞52号)、《南县中小学校消除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南办发﹝2017﹞29号),为消除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实现2020年秋季按标准班额办学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上学期,我县义务教育学校103所,其中小学80所,初中23所;共有教学班981个,其中大班额(55人以上)147个(小学121个、初中26个),占比15%;超大班额(66人以上)52个(小学46个、初中6个),占比5.3%;超过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班级为366个,占比37.3%。

二、进度安排

2018年秋季,消除超大班额34个,剩余18个超大班额,占比1.83%;消除大班额55个(含减少的34个超大班额),剩余92个大班额,占比9.38%。

2019年秋季,消除剩下的18个超大班额;消除大班额42个(含减少的18个超大班额),剩余50个大班额,占比4.9%。

2020年秋季,消除剩下的50个大班额,实现标准班额办学。

大班额分布情况及消除进度安排详见附件《南县2018—2020年消除大班额情况汇总表》。

三、消除办法

我县主要采取毕业消减、校内分流、校际分流等措施消除大班额。

——毕业消减。即当年小学和初中毕业年级中的大班额通过毕业自然消减。

——校内分流。通过整合教学用房、新建平房或搭建板房(过渡性措施,过渡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等办法增加学位,实现扩班,从而消除大班额。

——校际分流。学校没有扩展空间的,可以通过新建学校(校区)、租赁校舍等分流,也可以与其他学校进行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进行分流。校际分流学生时,可以年级为单位整体分流。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南县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策”消除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工委书记、局长张刚强任组长,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劲宏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育局基教股,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周大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相关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要科学划定招生片区,合理安排校车线路,准确统计适龄儿童。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消除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要统筹教师资源,减少代课教师。校内扩班不能挤占功能教室,过渡期新建平房或搭建板房必须通过质检和安监部门验收;校际分流务必谨慎操作,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师资调配、意向摸底等工作,力戒急躁冒进。

三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文件要求,禁止以特色班、实验班名义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禁止招收关系生、人情生,禁止随意转学插班,防止出现大班额边消除、边增加的现象。

四是健全应急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办公室、基教股、监察室、阳光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和消除大班额工作平稳有序。

五是强化监督问责。对于消除大班额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局将视情节轻重对各单位和学校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给予通报批评。民办学校不按规定要求消除大班额的,县局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南县2018—2020年消除大班额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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