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示(8.29)
发布时间:2018-08-29 10:13
信息来源: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作者: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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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示
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反馈问题 | 益阳大通湖水面面积82.7平方公里,是洞庭湖区最大的内湖,2012年申报为国家良好湖泊,并得到2.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要求水质目标保持Ⅲ类以上。2013年湖南省政府批复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要求对湖内围网养殖逐步清理取缔。但益阳市大通湖区对大通湖天泓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围网养殖监管不力,企业大量投放饲料、肥料,造成湖水水质从2013年Ⅲ类下降为2016年劣Ⅴ类。 |
整改目标 | 责令益阳市迅速制定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问题限期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
整改措施 | 1.编制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市政府明确市环保局牵头,大通湖区管委具体实施,南县、沅江配合委托国家环科院编制达标方案,并吸纳武汉大学于丹教授生态修复方案。2.解除天泓渔业公司现有承包合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决解除与天泓渔业公司的承包合同,由大通湖区委、区管委会做好前期工作,在彻底拆除围网养殖,实现人放天养的基础上,分步骤推进解除天泓渔业公司现有承包合同的工作。3.全面实施畜禽退养。大通湖区、南湾湖基地、南县和沅江市相关乡镇距湖1000米范围内的所有规模养殖企业(含养猪、牛、羊、鸡、鸭、珍珠、蟹等),2017年底前全部关停退养到位并对场地进行治理,对在其他区域无污染防治设施的养殖户予以坚决关停。实施池塘水循环清洁养殖工程,大力推广淡水池塘标准化养殖,引导大湖周边养殖户调整养殖结构,实施生态养殖。4.限期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计划投资4.2亿元,建设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资源化利用处理覆盖大通湖流域所有乡镇;稳步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到2017年底,完成所有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和收转运车辆配备,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区域集中处理”的运行机制,垃圾治理全面达到省定“五有”验收标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开工的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全部建成,2018年大通湖流域周边所有乡镇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全面建成,确保大通湖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5.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由市农业委牵头,于9月底前编制完成《大通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案》,并按该方案稳步推进面源治理。6.换水。市水务局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换水方案实施换水,2018年底前完成五七闸工程。7.市委、市政府派出大通湖湖泊治理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从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畜牧局、市公安局、大通湖区管委会、南县政府、沅江市政府各抽调1名人员,充实到大通湖湖泊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大通湖区集中办公,负责大通湖水环境治理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查考核工作,人员于8月11日抽调到位,8月15日正式开展工作。8.强化大通湖、南县、沅江及南湾湖基地的治湖主体责任,实施联防联治。9.启动大通湖治理与保护立法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法制办及相关单位配合起草《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并向市人大常委会申报2018年立法计划,启动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大通湖湖泊保护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大通湖的治理与保护。 |
整改完成情况 | 1.严格完成养殖退养政策,关停退养大通湖沿线畜禽禁养区19户及珍珠养殖2户工作;2.完成通湖渠道疏浚长度62千米;3.完成2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4.生活垃圾实现社会化服务外包;5.大通湖沿线河湖养殖矮围网围全部拆除;6..已完成南县港湾生畜养殖责任有限公司的退养。 |
下一步打算 | 1.加快青树嘴镇、乌嘴乡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2.加快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整治;3推进15个排口截污和珍珠退养工作,通湖河渠水葫芦清理;4.建立流域内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