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29 10:09
信息来源: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作者: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示
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反馈问题 | 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到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个可比断面中5个水质下降,岳阳楼、洞庭湖出口、东洞庭湖、扁山4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至Ⅳ类,南嘴断面水质由Ⅳ类恶化为Ⅴ类,形势不容乐观。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完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继续推进洞庭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按要求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力争尽快达标。 |
整改措施 | 一是开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五大专项行动,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二是积极推行河长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河道采砂整治;三是实施洞庭湖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以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问题为导向,落实责任联防联控,科学谋划精准治污。 |
整改完成情况 | 1、积极开展了洞庭湖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并巩固整治成果。 2、落实了河(渠)长制相关工作。3。以“水十条”为指导、洞庭湖治理五项行动和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严格落实《洞庭湖益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 |
下一步打算 |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生态立县”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2.加强资金统筹,确保资金效益,积极储备项目,抓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3.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打击整治过程的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