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县教育系统“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10:37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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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201813

南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南县教育系统“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二级机构

现将《南县教育系统“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教育局

2018226

南县教育系统“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治陋习、树新风”工作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大操大办歪风,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益阳市“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益纪20182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含工勤人员和临聘工作人员)

二、整治内容
1.操办涉及本人和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生日、参军、升学、迁居、小孩出生等喜庆事宜的
2.不按程序申报、超范围和超规模操办借他人名义操办为逃避查处“化整为零”等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
3.授意或接受他人为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
4.举办婚宴单方超过20桌男女双方合办超过30桌的

5.违规参加亲戚之外人员操办的各种婚丧喜庆事宜的邀请现任职岗位的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
6.收送高额礼金。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下同)以外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以任何形式收送礼品礼金或虽是亲戚但收送礼品礼金明显过高的
7.在操办或参与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使用公车或者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超过8辆的
8.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存在扰民堵道、占道搭棚设拱、恶闹婚宴洞房、污染环境、封建迷信等违规行为的

三、整治措施

()建立和完善报告制度。拟操办婚庆事宜的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有关负责人报告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局直二级单位负责人及教育局机关干部须向局监察室报告),并填写纸质报告单(见附件2),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事事宜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及局直二级机构要制定相应的方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本单位干部教师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本单位党组织负责的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健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是否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对自查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置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3月28日前上报局监察室(联系人:刘登科,QQ:15635940 @qq.com)。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在整治过程中,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每月组织专项检查3次以上深入各酒店宾馆、休闲庄园等地进行摸查查找问题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处置,同时加大问题线索的交办、转办、督办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教师,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所辖单位出现大操大办情况与“人情风”盛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问题的追究该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
(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单位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迅速组织核查依纪依规处理。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约谈单位工作人员适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人情风”方面的问题做好相关记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局监察室。对于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县局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

县局监察室“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邮箱:

举报电话:0737-5231204

举报邮箱:15635940 @qq.com

()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案例通报。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强化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以及《益阳市“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提高遵守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供各单位学习借鉴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上设立“曝光台”对违规违纪大操大办的一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县局成立“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制定落实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的落实方案在2月28日前报局监察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
(二)坚持领导带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将“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单位巡察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列为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三)强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预警制度突出事前预防提醒抓好信息摸排和谈话提醒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严肃执行纪律规矩突出事中监督这个关键。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相关单位要加大对“人情风”监督管理找准责任所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全系统“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确保整治实效。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推进对本单位“人情歪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要创新工作方法引导干部教师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要坚持纠建并举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附件:1.南县教育系统“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县教育系统“刹人情歪风”公开承诺书

3.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

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附件1

南县教育系统“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刚强 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劲宏 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胡桂云 工委委员、副局长

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冷凯云 工委委员

周大昌 工委委员、副局长

工委委员、主任督学

员:何治军 监察室主任

鸿 审计股股长

教育工会主席

肖毅云 人事股股长

曹德锋 教师工作股股长

财建股股长

李光煦 信访办主任

易礼明 安保股股长

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干部

专项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监察室,黄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南县教育系统人情公开承诺书

为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大操大办歪风,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我作为一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人民教师),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带头抵制“人情风”,操办涉及本人和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生日、参军、升学、迁居、小孩出生等喜庆事宜,不授意或者接受他人为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采取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2.不违规参加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操办的各种婚丧喜庆事宜不宴请和通知现任职岗位的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3.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严格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严格按规定控制在亲戚范围内,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不借机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更不收送高额礼金

4.从简、文明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抵制庸俗落后的陈规陋习,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不出现扰民堵道、占道搭棚设拱、恶闹婚宴洞房、污染环境、封建迷信等违规行为
5.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使用公物、公车不使用豪华车队不搞隆重仪式,不铺张浪费,自觉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操办的表率

我自愿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附件3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

报告时间:

报告人

姓 名

性 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婚礼相关当事人

当 事 人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婚礼男方

婚礼女方

男方父亲

男方母亲

女方父亲

女方母亲

婚礼具体事宜

拟办时间

拟办地点

拟用车数

车辆来源

宴请桌数

宴席标准

/桌(含酒水)

拟邀对象

亲戚人数

非亲戚人数及邀请范围

承诺事项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违规动用公务用车。规定报告操办情况。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报告时间:

报告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婚丧事宜具体操办情况

操办事由

操办时间

操办地点

车队规模

车辆来源

宴请桌数

宴席标准

__________/桌(含酒水)

来客情况

亲戚人数

非亲戚人数

收受非亲戚礼金和贵重礼品情况

礼 金

收受金额(元)

退回金额(元)

上交金额(元)

贵重礼品

礼 品 名 称

处理情况(退回/上交)

遵守规定/承诺情况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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