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 关于聘请周志勇等同志为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09:2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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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通201729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聘请周志勇等同志为教育系统行风

监督员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局直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行风的社会监督力度,加强全县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教育工委研究,特聘请周志勇等8名同志为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和聘期

1.教育行风监督员由县教育局统一聘任,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监督员的,经县教育局研究后另行确定人选聘任。

2.县教育局向聘任人员颁发教育行风监督员聘书,监督员持聘书履行监督、检查、质询等职责。

二、行风监督员职责

1、对教育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业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
  2、对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依法办事、执行廉政规定以及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3、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教育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4、参加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调研、座谈、巡查、测评及评议等活动;
  5、向群众宣传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协助创造教育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局建立重点工作通报制度、重大政策解读制度和定期交流制度,适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通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行风监督员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经常听取群众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反映到局监察室(电话:5231204、电子邮箱:15635940@qq.com)。教育局将认真听取建议,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行风监督员反馈。

(三)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学校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其监督、检查和质询,认真对待行风监督员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确保监督员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四)局监察室具体负责与行风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南县教育系统教育行风监督员名单

南县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南县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名单

周志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孙晶山 县政协秘书长

肖荣辉 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

周凤群 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张治武 南洲镇人大副主席

孟庆华 南洲镇东红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爱国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学生家长代表

崔志文 县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学生家长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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