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 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印发《南县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15:43 信息来源:南县教育局 作者:南县教育局 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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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联发〔2017〕4 号

 

 

南县教育局   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印发《南县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宣传

教育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现将《南县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教育局     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6月19日

 

 


 

南县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9至9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放假前,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是否完整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并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利用假期进行整改。开学前,应组织检查校园消防安全制度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食堂和寄宿制学校的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与安全锤等内容。

(二)开展“我是小小消防员”竞赛活动。公安部消防局宣教中心联合中国少年报、中国消防杂志等举办“我是小小消防员”暨儿童消防作文、绘画竞赛。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三湘都市报在全省同步开展“我是小小消防员”儿童消防作文、绘画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征集活动,组织初评,并上报5篇作文、3幅绘画作品原稿(照片)及电子稿至县公安消防大队。

此次参赛对象为小学6年级(含)以下(包括幼儿园)的学生,作品要求紧扣消防主题。其中,作文体裁不限,绘画形式、材料、尺寸不限。所有参赛作品须在右下方注明姓名,学校(班级)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今年,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继续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经省级推荐获选全国的示范课课件和录像将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频道”和“中国消防在线”网站上线,供全国各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开学时选用。各单位遴选1-2份消防安全PPT课件和录像上报至县公安消防大队宣传处,授课录像时间25分钟。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将择优上报参评。

(四)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利用放假前和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时机,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其中,中小学生家庭消防作业主要是对消防安全的理解或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的感受,既可以是图文、漫画、作文等形式,又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在新生军训活动中,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五)开展“消防夏令营”实践活动。要组织中小学生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和农村留守儿童,到县消防大队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或消防体验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覆盖整个社会”,全面提升居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 形成合力。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要将此次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作为全国“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协同配合,认真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难点、瓶颈性问题。要定期对夏季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年终工作考评中。

(三) 务求实效。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要借鉴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认真总结此次夏季行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将对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请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 县消防大队   李  乘  15080704792

             县教育局     周  政  1390737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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