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县 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 国有资产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16:58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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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采〔2017〕1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预算法》、《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南县实际,制定了《南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国有资产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以下简称《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一、《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适用于县直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县属其他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单位)。

    二、《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是县级预算单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考核资产配置绩效的基本依据。

    三、《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主要包括预算上限标准、实物量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预算上限标准:指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经费限额,县直单位应当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

    ——实物量标准:指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数量限额,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按工作人员级别、内设机构数和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设置,实行双向控制。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指单位需要更新的资产必须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不得更新。因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修复、使用成本过高等因素需需提前报废的资产,须经单位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鉴定后,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县直单位办公用房应采用普通装修、单位自有办公用房装修使用10年以上,且已不适应办公需要确需装修的,应严格按《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租用的办公用房,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装修,确需装修的,按租赁期长短确定装修标准,租赁期超过8年(含)的,装修标准控制《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的80%以下;租赁期超过5年(含)但不到8年的,装修标准控制在《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的60%以下;租赁期不到5年的,原则上只能进行简单装修,装修标准控制在《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的50%以下。

    五、对未列入《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的其他资产,中央有关部门和我县已有配置标准的,县直单位应严格按标准执行,暂无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对于特殊单位、特殊业务(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依本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需另行申报审批。

    六、县直单位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从严控制配备,不得超标(超额、超量)配置资产。违反本通知规定超标配置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等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七、乡镇及其下级预算单位的资产配置参照此标准执行。

    八、《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南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国有资产配置采

      购预算限额标准

 

                                                                                         南县财政局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南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

国有资产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

 

项    目

预算上限标准

实物量标准

最低使用年限

 

一、通用设备

 

 

 

 

(一)办公设备

 

 

 

 

1、计算机

 

 

 

 

(1)台式电脑

4500元/台

按在编在职在岗人数合理配置

5年

 
 

(2)笔记本电脑

55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5年

 

2、打印机

 

 

 

 

(1)A4黑白打印机(带双面打印和网络打印功能)

30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5年

 

(2)其他打印机

 

主要为票据打印机、彩色打印机等,根据需要配置

5年

 

3、复印机

 

 

 

 

(1)高档复印机

35000元/台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可配1台

6年

 

(2)中档复印机

200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年

 

4、速印机

32000元/台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文印室可配1台

6年

 

5、扫描仪

 

 

 

 

(1)便携式扫描仪

20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8年

 

6、一体机(含传真)

30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年

 

7、碎纸机

8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年

 

8、投影仪

 

 

 

 

(1)可移动投影仪

120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8年

 

(2)固定投影仪

20000元/台

每个80㎡以上的会议室可配1台

8年

 

9、数码摄录设备

 

 

 

 

(1)高档相机

15000元/台

每个单位可配1台

8年

 

(2)数码相机

40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年

 

(3)数码摄录机

7000元/台

每个单位可配1台

8年

 

10、会议室音响设备

 

 

 

 

(1)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150000元/套

每个100㎡(含100㎡)以上的大型会议室1套

10年

 

(2)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80000元/套

每个50至100㎡的中型会议室1套

10年

 

(二)空调设备

 

 

 

 

1、中央空调

10000元/冷吨

专业标准

15年

 

2、多联机空调

450元/㎡

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2千瓦

15年

 

3、分体空调

 

 

 

 

(1)使用面积25㎡以下的房间

3000元/台

1.5匹挂机1台

8年

 

(2)使用面积25至40㎡房间

6000元/台

2—3匹机

8年

 

(4)使用面积60至80㎡房间

8000元/台

5匹机

8年

 

(5)使用面积超过80㎡房间

 

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二、办公家具

 

 

 

 

(一)办公室家具

 

 

 

 

1、处级干部办公室

3000元/套

办公桌椅1套

15年

 

400元/张

桌前椅2张

 

2500元/套

文件柜(含书柜)1套

 

2000元/套

沙发茶几1套

 

600元

其他各项

 

2、科级干部办公室

2000元/套

办公桌椅1套

15年

 

400元/张

桌前椅1张

 

1500元/套

文件柜(含书柜)1套

 

2000元/套

沙发茶几1套

 

600元

其他各项

 

3、股级以下人员办公室

1500元/套

办公桌椅每人1套

15年

 

400元/张

客人座椅每室2张

 

1000元/套

文件柜(含书柜)每人1套

 

400元/套

茶几(含茶水柜)每室1套

 

(二)会议室家具

600元/㎡

按使用面积配置

15年

 

(三)接待室家具

800元/㎡

按使用面积配置

15年

 

三、办公用房装修

 

 

 

 

(一)外墙

外墙面不超过90元/㎡,外窗不超过300元/㎡,不锈钢防盗网不超过120元/㎡。

装修内容包括:外墙面、外窗、不锈钢防盗网。

10年

 

(二)公用部分(大厅和公共走道)

按照建筑面积,大厅费用不超过1200元/㎡,公共走道不超过600元/㎡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水电管线、灯具等

10年

 

(三)会议室、接待室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000元/㎡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网络线路等。

10年

 

(四)办公室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900元/㎡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网络线路等。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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