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2 11:2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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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通〔201720

 

南县教育局

关于成立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

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促进全县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湘教发201327号)要求,决定成立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委员会。设置评议委员会名单如下:     

  任:胡桂云  副局长

副主任:曹德锋  社管办主任

  员:黄   学前教育股股长

           职成股股长

何治军   监察室主任

辜炳文   学前教育股副股长

     职成股副股长

     曾明建   财建股干部

评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曹德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受理并组织实施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工作。

 

附件:

1、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

2、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细则

             

 

                          

                          南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8

 

 

 

 


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促进全县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议委员会)接受南县教育局的领导管理,对我县新建的民办幼儿园及扩建、改建、分立、合并、终止等工作进行咨询、评估、指导。

第三条  评议委员会必须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原则,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四条  评议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教育专家组成,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评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社管办,主要负责沟通县教育局与评议委员会间的联系,受理并组织实施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工作。

第五条  评议委员会委员由县教育局聘任,一般任期为三年,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六条  评议委员会委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法律和政策水平、较丰富的领导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宏观决策能力,熟悉学校教育教学规程,遵纪守法,处理公道,工作严谨,作风正派。

 

第三章  工作方式

第七条  评议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幼儿园的设置评议;

(二)参与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调整。

(三)承担南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评议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委员全体会议,总结年度设置评议工作,研究调整设置标准。委员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第九条  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组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机确定。组成评议组后实行分工合作,对幼儿园申报材料、办学场地、师资队伍及设施设备等方面情况分别进行审核评议。

第十条  评议组就有关重要问题进行表决时,应经出席会议的全体成员充分酝酿,并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特殊情况时可以采用通讯方式讨论和表决有关事项。

 

 

第四章  评议程序

 第十一条  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一般应遵循资料审查、实地考察、集中评议、现场表决等基本程序,特殊情况,上述程序可以一并进行。

  第十二条  资料审查。评议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报材料应包括申办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筹设情况、办学章程、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举办者和拟任董(理)事长、拟任校长、教师、财务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及办学场地证明文件等。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在一定的时限内完善。

 第十三条  实地考察。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以后,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召集评议组进行实地考查核实,重点考察办学场地、基本的设施设备(包括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集中评议。集中评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听取汇报。听取申办方有关幼儿园筹设情况汇报,汇报应重点突出申办方在筹设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学校现状和办学条件、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学校发展规划;

(二)核查资料。评议组成员依据相应设置标准,对幼儿园申办资料及时进行现场核实,重点核实前期有关修改意见落实情况;

(三)现场质询。评议组成员按照分工,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疑问进行现场质询,申办方如实回答;

(四)评议表决。评议组成员讨论评议,并举手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五)反馈意见。评议组组长代表评议组向申办方反馈评议结果。

第十五条  全部评议程序完成后,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议组集体讨论意见,形成书面评议报告,提交县教育局审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南县教育局

2017418

 

南县民办幼儿园设置评议细则

幼儿园名称:                                                                    评议时间:                

评议内容

评议方式及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㈠ 园舍条件20

1、幼儿园布局符合当地幼儿园布局规划;办园规模3-12个班;按年龄分班,严格控制班额,大、中、小班分别不超过383328人。

实地查看。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2

 

 

2、活动室每班1间,室内通风干燥,光线充足,配备适合幼儿的桌椅;活动室面积50平方米(农村30平方米,生均1.2平方米);有午睡房,寝教合用的达到80平方米以上,床铺达到每人一床;盥洗室面积15平方米,洗手龙头不少于5个,农村幼儿园的卫生间要有满足幼儿需求的大小便槽和盥洗池等。

实地查看。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8

 

 

3、农村幼儿园能容纳一个班以上的户外活动场地,城区生均户外活动面积2平方米以上;生均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0.5平方米;能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实地查看。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5

 

 

4、有独立的传达室、保健室、办公室、贮藏室、图书室、音体室等辅助用房,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10平方米;功能室管理制度齐全,制度上墙;保健室应备有常用的幼儿卫生保健器械、卫生消毒用品、一般外伤和常见病用药及用品。

实地查看。每缺一室扣1分,缺2项以上不得分。     

5

 

 

㈡设施设备20

1、配备必要的玩教具,户外有儿童大型玩具1-2件;有30米跑道、安全橡胶地垫、体育器材、塑胶场地、人造草坪等体育活动设施;室内玩具城区人均3件以上(包括自制教具),农村人均2件以上。

按《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核查。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6

 

 

2、配备开放式图书架,城市人均图书10册以上,农村人均图书5册以上;订购2种以上幼儿园教育杂志;教师教学辅导资料人均20册以上。

实地核查。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3、每班有电视机、移动黑板、录音机、风琴或电子钢琴等必备的教育设备;城区幼儿园还应配备有电脑、打印机、摄影机、照相机、投影仪、幻灯机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及各类光盘、软件等资料。

按《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核查。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5

 

 

4、每班有毛巾架、茶杯箱、玩具柜和茶水桶等;有符合幼儿生活需要的消毒、防蚊、防寒、降温等设施设备;幼儿每人一巾一杯,确保饮水供应。

实地核查。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

 

 

㈢保教队伍20

1、举办者(含合作办学者)、法定代表人非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审查相关证件。每缺一项扣每人次扣0.5分。

2

 

 

2、园长具备中等幼儿教育(或师范教育)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小学教师资格);持有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经验。

审查相关证件。每缺一项扣1分。

5

 

 

3、原则上全日制幼儿园配21保,寄宿制幼儿园配22.5保,农村简易幼儿园至少配备一教一保;教师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或师范教育)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小学教师资格);保育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接受过保育员岗位培训。

审查相关证件。按不合格教师比例酌情扣分。

10

 

 

4、幼儿园除配备园长、教师和保育员外,还要配备保健人员或医务人员(高中以上学历,获得卫生部门资格认可)、炊事员、财会人员(有会计证)等(六个班以下可以兼职);按《劳动法》落实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所有从业人员须取得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审查相关证件。一人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3

 

 

㈣园务管理10

1、制订了规范的幼儿园章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实行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由园长召集园务委员会(教工代表大会)商议决定。

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每缺一项扣1分。

2

 

 

2、教职工管理制度健全,如作息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与奖励制度等,并执行到位。

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每缺一项扣0.5分。

3

 

 

3、有合法、稳定的办园经费,注册资金10-30万元;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及时公示;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对公银行账户,收支账目清楚;膳食(点心)建立专账,保本不营利,定期向家长公开。

查阅资料,调查走访。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3

 

 

4、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幼儿园各项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

查阅资料,随堂听课。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㈤安全工作    30

1、房屋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处于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和噪音影响,通过校园周边安全检查;有独立的园舍,不使用居民套房,有房屋质量合格证(或房屋鉴定意见书);有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通道,经消防大队首检合格;建筑和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要求。

一项达不到要求,此项无分。校舍、消防及周边安全不合格,评审一票否决。

10

 

 

2、食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坚持定点采购和48小时留样制度,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为幼儿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做好幼儿晨检午检、预防接种证查验、传染病预防工作等卫生保健工作;通过卫生监督检查,提供卫生监督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

查验证件,实地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5

 

 

3、城区原则上不准使用校车,农村确需配备校车的,必须经县校车办审批同意,获得校车准运证后方可使用;驾驶员必须获得相关资质(19座以上A1证,19座以下B1证,三年以上驾龄);建立教师跟车和收车验车制度,不超员超载。

查验证件,实地查看。有一台(人)未取得资质或一次超载扣5分,扣完为止。

10

 

 

4、饮食、保健、校车、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和演练;200人以上的幼儿园要配专职保安。

查阅资料。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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