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11:04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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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统发〔2017〕11号

 

县直及省市驻南、企事业各单位,各乡镇统计站: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湘统办〔2017〕14号)、《关于做好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益统办〔2017〕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做好全县2017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一)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落实《统计法》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因此,对统计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不能松懈,更不能停止,而是要进一步加强,要确定硬性指标,做好转型升级,并以此为契机,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事关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从业人员是我国政府统计原始资料的具体填报人员,其业务素质、法律修养高低直接影响了统计报表填报的准确性,对其开展必要的教育培训能够使其真实、客观、准确的填报统计数据,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做好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的明确要求

全省统计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因此,全县要共同努力,加大对统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职业道德素养、报表填报和分析能力。

二、规范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范畴

2017年,全县参加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对象为:一是此前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三是目前在统计岗位工作的人员。

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事关政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各地应突出重点,强化对“一套表” 填报企业等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另外,要拓展继续教育范围,使教育培训的对象更加宽泛,积极组织好其他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的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创新统计从业人员管理、教育培训模式

    网络培训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经济性,2017年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仍将以网络在线教育为重要抓手,实行网上注册、学习、考试,并在网上申请继续教育证书。网络在线继续教育网站为“湖南省统计继续教育网”(www.hunan.statsedu.com),或登录“益阳统计信息网-统计网上办事-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县统计局将积极组织引导广大统计从业人员注册参加学习,进一步搞好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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