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民财指〔2023〕4号
发布时间:2023-09-15 12:47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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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14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拨付2023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资金落实到每个项目,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性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县民政局
南县财政局
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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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数额(万元) |
备注 |
1 |
南洲镇荷花嘴村 |
农田水利建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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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山头镇三立村 |
道路建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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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浪拔湖镇太阳山村 |
种植业基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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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