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商务接待支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16:10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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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2020207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

商务接待支出管理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务接待支出管理,根据《益阳市市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益财外〔2019〕20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县委2020年第19次常委会议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出范围

(一)接待以中共南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邀请的客商。

(二)中共南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带队去省外、境外招商。

(三)本县组织举办或参加市级以上的重大招商活动。

(四)有招商引资考核任务的责任招商单位经批准的招商引资商务接待。

(五)制作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和项目资料等相关支出。

(六)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和驻点招商工作经费。

二、支出标准

(一)来访客商接待标准

1.接待来我县的客商,原则上宴请不超过两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客商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客商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客商的三分之一。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国内客商240元/人.餐(含酒水饮料),国(境)外客商400元/人.餐(含酒水饮料),严禁使用公款违规消费高档酒水。

2.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接待重要客商及随行人员,经中共南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安排住宿,标准控制在350元/人.天以内。

3.责任招商单位主办的商务活动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超出单位承受能力范围的重大招商活动,活动方案报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批准后,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程序向县财政申重大项目专项工作经费。

4.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接待。

(二)省外、境外上门招商开支及标准

1.中共南县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等商务活动,可以列支主要领导及一名随行工作人员差旅费;其他县级领导带队外出的商务活动,在县级招商引资经费中列支县级领导的差旅费,其余人员差旅费由各单位自行负担。

2.县级领导带队赴省外、境外招商的商务活动,确需安排宴请等商务接待的,须报县级领导批准,按节约从简的原则据实列支。

3.经批准在省外、境外举办招商联谊会(或项目洽谈会、招商促进会等)支出,如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会议场地租金、会场布置、文印费、本县特色产品推介费、经批准的宴请等,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20204)的县直二类会议440元/人.天标准综合定额,并在定额标准内结算。

4.外出招商的差旅费按《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财行〔2019〕177号)标准执行境外差旅费按《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益财行〔2014〕238号)的标准执行。

(三)礼品赠送

一般情况下不赠送礼品,接待重要客商,经批准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赠送礼品,标准控制在300元/人左右,礼品应尽量选择具有本县特色的产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四)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和项目资料等相关支出,经批准据实列支,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按规定办理。

三、接待支出申报与审批

(一)符合本规定且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商务接待活动,经分管招商工作的县级领导确认,由相关单位办理接待工作;开支在1万元以上的商务接待活动,由经办单位提出活动方案和初步预算,报分管招商工作的县级领导确认后,按方案执行。

招商活动结束后,由经办单位提供经费使用明细汇总表、商务接待单等,单项在1万元以下的支出可累加,分季度按程序报批。经办单位应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核算大型招商引资的商务活动需提供活动方案与相关票据等,报分管县级领导批准后入账。

接待支出管理和使用

(一)在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每年按《南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安排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由财政按预算进度拨付,主要用于接待县级邀请的客商、小分队招商经费、随领导外出招商差旅费、招商引资奖励及其他有关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二)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度结束后,由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招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励资金按政府招商引资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建立招商引资费用开支台账,并定期向相关领导报告。

(五)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应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财政局、商务局负责解释《南县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2019189号)同步废止各乡镇党政机关、其它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参照本通知执行

 

 

 

南县财政局    南县商务局

2020111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县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120份     20201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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