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南政办函〔2026〕8号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如需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的,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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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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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南县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 |
县民政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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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台《南县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县文旅广体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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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洞庭湖流域南县沱江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综合开发建设管理 |
县水利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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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符合《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22〕8号)范围的事项 |
相关单位 |
2026年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