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 09:56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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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办函〔20268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如需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的,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22

 


附件

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1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南县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

县民政局

202612

2

出台《南县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县文旅广体局

202612

3

加强洞庭湖流域南县沱江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综合开发建设管理

县水利局

202612

4

其他符合《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228号)范围的事项

相关单位

20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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