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14:48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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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办函〔2023〕18号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如需提请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的,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南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

2

南县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

3

调整南县城区供水价格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

4

调整南县城市公交车票价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

5

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

6

其他符合《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22〕8号)范围的事项

相关单位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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