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通湖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口人工湿地项目(一期)工程招标的通知

南招核〔2020〕22号

发布时间:2020-11-24 15:33 信息来源:南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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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林业局:

你局报来《关于核准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通湖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口人工湿地项目(一期)工程招标事项的请示》(南林报[2020]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通过构建河道走廊湿地,对华阁镇新安运河,明山头镇南剅口通湖渠,明山电排渠,乌嘴乡苏河、乌沙渠,青树嘴镇八一电排渠(八一渠)和青树嘴电排渠(向阳渠)7条通湖沟渠进行生态修复。本次招标金额为1036.7651万元(南财评预审函[2020]206号),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分四个标段进行招标,施工资质要求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二、招标范围: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通湖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口人工湿地项目(一期)工程全部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

五、请接此通知后,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有关工作,并在开工前将招标文件、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报我局备案。

六、此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此复。

 

附:22号标段划分明细.xlsx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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