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3.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4.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5.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6.负责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新兴产业发展;7.拟定促进全县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8.协调通信网、互联网、电视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9.负责实施电力局应急管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科工局本级。
三、机构设置
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内设9个机构和3个二级事业单位(均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墙体材料革新股)、生产运行股(电力股)、科技管理股、投资规划股、信息化推进股、中小企业股、财务股、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县推进新型工业化事务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电力执法大队和县国有改制企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08.0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37万元,减少20.48%。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发生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9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4.01万元,比上年减少21.76%。占本年总收入90.05%。其他收入98.74万元,比上年减少77.44%。占本年总收入9.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2.72%。项目支出312.0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7.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3.3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5万元,减少21.29%。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发生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3.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6%。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05万元,减少17.86%。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发生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3.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7万元,占5.65%。科学技术支出160.35万元,占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占0.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28万元,占17.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55.88万元,占58.9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3.46万元,支出决算为943.39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发生变动和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72.33万元,比上年增加11.22%。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8万元,比上年增加445.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76万元,比上年减少67.43%。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91.33万元,比上年减少73.63%。项目支出312.09万元,比上年增加95.53%。其中:对企业补助312.09万元,比上年增加1361.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3.0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89批次41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4.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4.7万元,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经费使用原则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对口使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对每项专项经费都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使用规定和标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支付,达到了使用效果。根据南县人民政府下达的2018年工作要点,我局各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年度绩效考评中荣获“良好”单位。通过对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收集、核查,自评情况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38.21万元。比2017年减少13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发生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48.98万元,其中:货物3.04万元;工程40.63万元;服务5.3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8.79万元,其中:货物3.08万元;工程40.46万元;服务5.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