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8年度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14 08:2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部门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

三、部门决算构成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

第二部分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64.8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63万元,减少16.1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36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84万元,比上年减少16.28%。占本年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占本年总收入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6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9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3.41%。项目支出89.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4.8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3万元,减少16.14%。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行政运行成本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65万元,减少16.2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6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27万元,占56.01%。公共安全支出8万元,占0.59%。科学技术支出3.95万元,占0.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万元,占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万元,占1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占0.37%。城乡社区支出61.8万元,占4.54%。农林水支出344.02万元,占25.2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万元,占0.4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万元,占1.1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等于年初预算。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80.85万元,比上年增加13.29%。商品和服务支出690.09万元,比上年增加250%。项目支出89.9万元,比上年减少85.7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9.9万元,比上年减少85.7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8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34批次164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29%。比上年增加100%,本年支出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9%。比上年增加100%,基本支出4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成员及各站所负责人全程参与,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管理。

通过开展绩效管理,保证了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在预算绩效管理中,严格落实了《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执行总体较为有效,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圆满完成了当年的任务目标。通过对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收集、核查,自评情况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90.09万元。比2017年增加492.92万元。主要原因是:添置办公设备、电子化办公设备耗材增加以及农林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增加,乡镇清洁卫生、环保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