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8年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14 08:4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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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全县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县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不动产登记簿、证书、档案管理及信息资源共享、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反馈产权交易信息,提供产权信息查询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决算仅包括中心本级

三、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受理股、审核股、权籍调查股。

第二部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1.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3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68万元,占本年总收入96.12%。其他收入9万元,占本年总收入3.88%。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2.73%。项目支出62.0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7.27%。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4%。与2017年度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3万元,占36.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9.6万元,占6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5.41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2%。其中未含财政代付单位负担部分“八险一金”支出。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万元,项目支出62.05万元,其中: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37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3万元,占100%。接待批次10次,接待人次34人,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设定部门绩效总目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并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顺利开展。

2、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 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持续做好窗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内部制度执行的监督管。

3、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事后分析,及时发现预算、管理及实施效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加强控制和管理。促使单位逐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提升绩效管理质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业务特点,2018年共设5个本级专项非重点项目。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各项日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完成了房产、不动产人员整合和房产、不动产档案的部分整合;

3、完成了所有申办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权籍调查成果制作,其它项目综合事务顺利开展;

4、全年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210本,证明 5180张,已步入优质高效发证轨道。同时交接纸质档案8360余卷,接待各种查档、查询人员10500余人次。

5、社会公众对不动产的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在年底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评比中被评为优良窗口。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事务。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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