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设施建设,制定相关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红色旅游。
(三)统筹规划全县文旅广体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五)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七)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包括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本级决算、下属单位南县图书馆决算、下属单位南县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决算、下属单位南县文物管理所决算、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
2 |
南县图书馆 |
3 |
南县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 |
4 |
南县文物管理所 |
5 |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
三、机构设置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综合文化股、体育管理股、全域旅游推进股、财务计划股、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广播电视管理股。内设职能科室7个。局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南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5个:南县文化馆、南县图书馆、南县文物管理所、南县厂窖惨案纪念馆、南县广播电视电影管理站;转制的企业单位1个:鼓之韵演艺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9.81万元,对比2017年增加270.86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投资公司撤销,将旅游专项资金重新拨入我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69.22万元,对比2017年减少88.6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由社保所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06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3.7万元,比上年减少10.44%。占本年总收入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44万元,比上年增加345.73%。占本年总收入16.35%。其他收入227.67万元,比上年增加416.55%。占本年总收入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6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9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7.23%。项目支出264.2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2.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42.1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87.27万元,增加4.9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的增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843.63万元,与2017年对比减少198.37万元,财政借支支付2018年汽车拉力赛费用出现收支负数,将支出暂摆预付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74%。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461万元,减少23.44%。主要原因是:财政借支支付2018年汽车拉力赛费用出现收支负数,将支出暂摆预付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0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4万元,占0.49%。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万元;
(2)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5.4万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359.79万元,占90.34%。其中,
(1)文化(款)行政运行(项)398.7万元;
(2)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64.24万元;
(3)文化(款 )图书馆(项)17.76万元;
(4)文化(款)艺术表演场所(项)3万元;
(5)文化(款)文化活动(项)34.2万元;
(6)文化(款)群众文化(项)46万元;
(7)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7.56万元;
(8)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30万元;
(9)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101万元;
(10)文物(款)博物馆(项)164万元;
(11)体育(款)体育竞赛(项)4万元;
(12)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万元;
(13)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45万元;
(1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165.55万元;
(15)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6.78万元;
(16)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70万元;
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138万元,占9.17%。其中,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92万元;
(2)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收入支出的增加。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9.83万元,比上年减少19.19%。商品和服务支出792.36万元,比上年减少2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72万元,比上年减少66.15%。其他资本性支出39.04万元,比上年增加82.56%。项目支出264.24万元,比上年减少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4.24万元,比上年减少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9.5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7.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6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88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32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3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8个、接待人次29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38.4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6.35%。比上年增加345.73%,本年支出33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36%。比上年增加345.73%,基本支出338.44万元,比上年增加345.73%,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经济效益评价方面
1、本年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100%,
2、预算管理方面较好,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总体有效。
(二) 社会效益和行政效益评价方面
1、2017年,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绩效办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绩效评估各项工作并取得可喜成绩。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荣获“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称号;推荐申报的南洲镇东红社区被评为2017年全国“扫黃打非”先进基层示范点;荣获2016年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获2017年湖南省“扫黃打非”先进集体;由南县选送的“洞庭吉祥三宝”荣获2017中国湖南旅游商品大赛湖南特色旅游商品奖“铜奖”;申报的南洲镇罗文村成功入选第三批“湖湘风情情文化旅游小镇”创建单位;厂窖惨案遇害难同胞纪念馆被评为三星级“湖南省优秀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在湖南省健身气功站点联赛中荣获八段锦集体赛“一等奖”;在湖南省第八届全民健身节太极拳比赛中荣获集体项目“二等奖”;荣获2016年度益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进单位;荣获2016年益阳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先进单位;荣获2017年益阳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赛“冠军”;荣获2017年益阳市老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在2017年益阳市执法技能大比武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南县戏剧家协会在益阳市“山乡巨变杯”花鼓戏汇演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被湖南城市学院授予“大学生国防教育实践基地”;南县图书馆荣获2017年益阳市图书学会先进学会;南县图书馆荣获2017香益阳-红星闪闪耀童心系列读书活动“组织奖”;在湖南省新人新歌大赛益阳赛区决赛中荣获“组织奖”。在行政效能上,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推动网上办事,降低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文化工作稳步推进,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在县政府绩效评估评“良好”。
重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31.4万元。比2017年减少186.6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借支支付2018年汽车拉力赛费用出现收支负数,将支出暂摆预付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61.84万元,其中:货物16.29万元;工程217.14万元;服务28.4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51.19万元,其中:货物15.88万元;工程208.27万元;服务27.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