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县教育局是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围绕“教育改革深化、教育均衡攻坚、教育质量提速”,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协调各类教育发展,提升队伍素质的部门。
二、机构设置
南县教育局机关2019年共有21个股室,干部职工184人。干部职工中在职在编人员44人,其中公务员6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6人;停薪留职人员2人;借调人员59人;长期临时工4人;退休人员75人(公务员21人,事业人员54人);遗属人员5人,独生子女20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教育局部门决算包括表中所有二级机构及本级
南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 |
南县实验幼儿园 |
湖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南县工作站 |
南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
南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
南县城西中学 |
南县立达中学 |
南县第一中学 |
南县方谷高级中学 |
南县第六中学 |
南县职业中专 |
南县第四中学 |
南县明山头镇中心学校 |
南县中鱼口中心学校 |
南县乌嘴乡中心学校 |
南县青树嘴镇中心学校 |
南县教师进修学校 |
南县茅草街镇中心学校 |
南县浪拔湖乡中心学校 |
南县博文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
南县华阁中心学校 |
南县教育局卫生保健站 |
南县武圣宫镇中心学校 |
南县厂窖镇中心学校 |
南县南洲镇城区中心学校 |
南县城郊中心学校 |
南县教育局(本级) |
南县三仙湖镇中心学校 |
南县麻河口镇中心学校 |
第二部分南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85,788.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263.36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85,12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655.4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7%。占本年总收入98.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5万元,比上年减少9.84%。占本年总收入0.1%。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比上年减少50%。占本年总收入0.01%。事业收入622.02万元,比上年减少23.07%。占本年总收入0.73%。其他收入761.16万元,比上年减少3.58%。占本年总收入0.8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6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40.5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1.53%。项目支出7161.9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299.2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15.71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33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1%。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7456万元,增加9.83%。主要原因是: 县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33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62万元,占0.3%。教育支出82824.72万元,占99.38%。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占0.01%。城乡社区支出21万元,占0.03%。农林水支出227.8万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747万元,支出决算为83,33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年底向教师发放了预算外人均3000的奖金。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371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6.56%。商品和服务支出8760.96万元,比上年增加24.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39.3万元,比上年减少12.25%。其他资本性支出1993.05万元,比上年增加29.03%。项目支出7131.97万元,比上年减少9.3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81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7056.16万元,比上年减少10.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0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453.16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75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8.7万元,完成预算的9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8.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470批次12225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21.51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82.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比上年减少9.84%,本年支出8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比上年减少9.84%,基本支出82.5万元,比上年减少9.84%,
九、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决算收入均为85126.13万元,预决算收入持平,2018年预决算支出均为84602.5万元,预算支出与决算支出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教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南县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232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1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9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5%;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210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39.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91%;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县教育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事务。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复原补贴。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