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广播电视台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 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国内外对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传输和本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有线电视网络的维护与管理、管理全县电影发行与放映工作、组织并指导城乡电影宣传及公益电影放映。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为三个;办公室、财务室、安全保卫和事业技术股。部室分为:电视新闻中心、733电台、广播电台、文艺活动中心、新媒体拓展中心。二级机构:南县金网农村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湖南有线南县网络有限公司、南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部门决算的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 南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66.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9.19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招聘人员工资津补贴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4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2.35万元,比上年减少9.16%。占本年总收入87.01%。其他收入185.55万元,比上年增加517.72%。占本年总收入12.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9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1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1.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万元,减少8.5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的费用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3%。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08万元,减少7.9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长,在职人员工资及公务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51.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湖乡好声音”歌手赛、“南县好人”评选等大型活动的费用支出增加。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46.98万元,比上年减少4.92%。商品和服务支出482.72万元,比上年增加7.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7万元,比上年增加21.02%。其他资本性支出26.74万元,比上年减少8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1.7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2.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3.45万元,占37.56%。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8.98万元,占62.44%。公务接待176批次135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7.56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南县广播电视台制订了《南县广播电视台财务管理制度》、《南县广播电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管理办法和建立集中管理专账,专人负责资金及管理经费的支出审核与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南县广播电视台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遵照执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文件,团结拼搏、真抓实于,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预定的目标任务。
-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1、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有待完善
2、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3、会计核算工作欠规范
4、监督检查工作有待加强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理论学习,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做到绩效目标明确、各指标细化、量化准确;
2、不断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做好各阶段的绩效管理工作并使之常态化,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报告的填报质量。
3、专项资金坚决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原则,在专项资金拨入时努力做到来源明确并单独核算,所有支出尽量纳入财政预算架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4、为了保证财政预决算的执行质量,杜绝暗箱操作或腐败行为,保证财政预决算的编制效果,因而必须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规范各有关预决算执行部门的行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广播电视台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电视台单位人员的特殊性其中有差额人员以及自收自支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