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县委于2017年6月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县委设立巡察组2个,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2)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3)制定巡察工作标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评价机制;(4)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5)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服务;(6)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7)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8)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反映,提出处理意见;(9)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对外宣传公开工作;(10)办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11)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巡察的协调联络、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职责;(12)办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为机关本级决算。
三、机构设置
巡察办内设职能股室2个(含综合股、巡察指导股),全办总编制为5个,均为行政编制,现有在职人员5人;县委巡察组总编制6个,均为行政编制,现有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5.09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0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3万元,占本年总收入96.33%。其他收入3.8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3.67%。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58万元,支出决算为9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9%。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性支出差异。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7.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47万元,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25万元,占100%。接待批次21次,接待人数61人。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
2、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将绩效目标标完成进度与财政拨款快慢挂钩。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严格按照财政拨款进度在拨款金额范围内有序进行项目支出。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在年初的预算范围内,围绕年初绩效目标不偏不移,严格进行预算执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压缩了支出,优化了支出结构。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在合理范围内压缩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电费减少、差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