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总工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和县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组织、引导、服务、维护”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呼声、愿望和诉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双联”和金秋助学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协助县直有关委和局党组(党委)管理乡镇工会和产业工会的领导班子;研究制订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配合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做好企事业单位及乡镇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主管范围内的各级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审查批准工作。
(五)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和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六)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职工劳动权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劳动权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依法维护企事业单位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
(七)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培养、推荐、评选、表彰、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技术技能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九)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和审计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
(十)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组织女职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县总工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组织宣传和网络信息部牌子。负责县总工会党组、常委会的综合服务工作和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负责县总工会机关党建、文秘、档案、人事、收发文管理、机要保密、接待、绩效考核、计划生育、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县总工会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总工会机关的行政后勤事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县总工会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工会组织、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化、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研究制订;负责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工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工运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工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指导工会文化、体育、网络信息工作。
(二)基层工作和女职工部。加挂劳动和经济服务部牌子。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制订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指导职工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负责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负责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工会女职工工作;开展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制订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机制,参与涉及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全县女职工素质提升和建功立业竞赛活动;指导实施女职工困难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负责参与有关劳动和技能竞赛、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劳动安全卫生、经济、科技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研究制订;负责指导协调职工群众生产及有关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工匠培育选树;负责县内全国、省劳动模范,全国、省五一劳动奖及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管理和市级劳模、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益阳工匠”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开展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
(三)权益保障部。负责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立法和执法监督;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研究制订并监督实施;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工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配合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参与指导和推进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劳动争议调处和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指导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障机制;负责做好对劳动关系领域和涉及职工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工会维稳和职工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承担县“双联”帮扶和“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财务资产部。加挂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研究制订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审批基层工会的财务预决算,编制县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县总工会本级留成经费;负责本级工会的会计事务和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工会系统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考察和审核需要县总工会补助经费的项目,提出补助经费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工会资产管理工作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县总工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负责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工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审计监督县总工会本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经济活动;负责对县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工会经审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两个二级机构南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和南县工人文化宫。
第二部分南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9.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6万元,减少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2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63万元,比上年减少24.27%。占本年总收入91.02%。其他收入11.6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8.9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3.05%。项目支出21.9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6.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6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万元,减少2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2%。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8万元,减少2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3.19万元,比上年增加5.31%。商品和服务支出41.7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万元,比上年减少95.59%。项目支出10.31万元,比上年减少60.0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31万元,比上年减少60.0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5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50批次291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03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建立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对绩效目标设立、第三方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绩效监督等环节提出规范管理要求,为推进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项目支出体现了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方式多样化,很好地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下一步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弃用不合理的历史指标,加强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总工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1.77万元。比2017年增加25.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大了工会活动支出和基层工会的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