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政治协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政治协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政治协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南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密切同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切实反映社情民意;积极组织委员开展视察、参观和调研,了解情况,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加强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为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作出贡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政协内合作的重要事项,征集、研究和出版文史资料。
二、机构设置
南县政协设7个委室。政协南县九届三次会议共有政协委员255名,政协常委37名,有12个乡镇政协联工委和12个政协县直活动组。市政协委员18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政治协商委员会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无独立决算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南县政治协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政治协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490.5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03万元,减少17.3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在合理范围内压缩办公经费、水电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44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86万元,比上年减少29.13%。占本年总收入92.17%。其他收入35万元,比上年增加790.09%。占本年总收入7.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9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3.4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8万元,减少23.6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在合理范围内压缩办公经费、水电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7%。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18万元,减少21.41%。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在合理范围内压缩办公经费、水电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1.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83万元,占99.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占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1.83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61.16万元,比上年减少17.95%。商品和服务支出149.46万元,比上年增加48.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5万元,比上年减少86.48%。其他资本性支出3.87万元,比上年增加60.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政治协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4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21批次102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49万元。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下发的《南县政协2018年工作要点》制定的政协委员调研视察计划,2018年在县政协的领导下,各专委会组织 政协委员分别按时按量,分期分批地完成了8个专题调研,4个视察等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资金年初均已及时安排到位,资金到位后,按照专项资金的要求,制定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认真考核,并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专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协商领域得到不断拓展,确保了协商议政活动全方位地开展;民主监督得到有力执行;调研视察,参政建言成效明显。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政治协商委员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53.33万元。比2017年增加5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