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8年度南县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14 10:57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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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职能职责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文稿;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对重大政策进行深入研究。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县长热线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加强应急管理,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可行性方案。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编写县人民政府大事记。

(九)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工作。

(十一)拟定全县金融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县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合作,促进金融业发展;协调处置和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二)负责全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和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指导,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11个职能组、室、局:秘书组、经济研究室(综合组)、经济和社会事务组、城镇组、法制组、金融组、外事侨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外称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县长热线办、值班室牌子)、督查室(对外称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政工后勤组(机关事务管理组);办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县信息中心(县人民政府新闻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县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只包含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南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84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37万元,减少13.91%。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减少、无因公出国(境)情况、严格控制了办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6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52万元,比上年减少31.18%。占本年总收入90.16%。其他收入63.68万元,比上年增加723.61%。占本年总收入9.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2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0.56%。项目支出150.9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9.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6.7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1万元,减少20.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拨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72万元,减少9.15%。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贴减少33万元,减少18%。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02万元,占99.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万元,占0.49%。金融支出2万元,占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7.32万元,支出决算为71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支出增加。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56.2万元,比上年增加7.96%。商品和服务支出113.46万元,比上年增加163.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3万元,比上年减少33.62%。其他资本性支出15.87万元,比上年增加66.85%。项目支出87.26万元,比上年减少65%。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26万元,比上年减少6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5.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9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9.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9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24批次18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1.87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

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电子政务31万,按《中共湖南省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立项,用于电子政务外网络和机房维护、政务网站群和服务器维护等;法制办经费20万元,用于对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对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授权部门签订的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及对部门合同的签订进行指导、承办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民事应诉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等;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对重大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可行性方案。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29.34万元。比2017年增加7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4.19万元,其中:货物2.13万元;工程28.35万元;服务3.7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3.99万元,其中:货物2.15万元;工程28.19万元;服务3.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南县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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