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8年度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9-08-14 10:48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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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3、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范和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4、指导广告发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等领域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食品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完成新型职能。

二、机构设置

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5个内设股室,一个协会,3个分局,2个检测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监督信息中心,工会,老干支部,机关党委,拆迁办,稽查大队,派出机构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只有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3,555.4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11万元,减少8.04%。主要原因是1、年初结转结余减少;2、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1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7.6万元,比上年减少33.25%。占本年总收入69.54%。其他收入971.2万元,比上年增加3039.72%。占本年总收入30.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4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8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5.22%。项目支出854.3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4.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2.3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51万元,减少33.42%。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5%。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993万元,减少28.7%。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67.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3.14万元,占94.97%。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0.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72万元,占4.85%。住房保障支出0.37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67.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40.2万元,比上年减少31.23%。商品和服务支出799.09万元,比上年增加1.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2万元,比上年减少92.11%。其他资本性支出50.1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452.32万元,比上年减少34.6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6.98万元,比上年减少44.32%。其他资本性支出245.35万元,比上年减少23.3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5.72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4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02万元,完成预算的4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91.21万元,占97.01%。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81万元,占2.99%。公务接待12批次38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15.45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49.19万元。比2017年增加6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04.38万元,其中:货物12.72万元;工程169.49万元;服务22.1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96.56万元,其中:货物12.43万元;工程162.97万元;服务21.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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