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8年度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9-08-14 10:4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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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大常委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南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9、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人大常委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12、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机构设置

南县人大常委会下设8个正科级委室:办公室、联工委、内司委、预算工委、农工委、教工委、城环委,法制委和财经委(与预算工委合署)为县人民代表大会机构。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机关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和机关工会委员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595.0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0万元,减少1.59%。主要原因是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9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71万元,比上年减少11.38%。占本年总收入88.19%。其他收入70.27万元,比上年增加594.97%。占本年总收入11.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4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1.68%。项目支出168.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8.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71万元,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0万元,减少11.74%。主要原因是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缩减了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70万元,减少11.74%。主要原因是: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7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2.37万元,支出决算为69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46.72万元,比上年减少27.07%。商品和服务支出71.48万元,比上年增加76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6万元,比上年减少29.46%。其他资本性支出0.85万元,比上年减少91.07%。项目支出168.5万元,比上年减少9.3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8.5万元,比上年减少9.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8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8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64批次346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38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正常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较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72.32万元。比2017年增加5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其他人大业务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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