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管理服务、智慧城市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相关措施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指导实施。
(二)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承办“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效能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营商政务环境。
(四)负责拟定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规范,承担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负责进驻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处理服对象对进驻大厅单位或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进驻大厅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五)负责拟定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应用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评估全县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政府投资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六)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政务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全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务领域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共享开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电子政务股、法规股、窗口管理股、人事股、政务服务中心。
三、机构设置
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电子政务股、法规股、窗口管理股、人事股、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309.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21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由于“互联网+”工作的需要,年底在大厅增设了综合窗口。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8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19万元,比上年减少9.49%。占本年总收入94.76%。其他收入15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5.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8.8%。项目支出96.6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4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1%。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1.83%。主要原因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交,增加了大厅改建的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4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7.72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增加了专项资金,因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撤销后,我单位对其移交的大厅进行改造建设,由县财政划拨了专项费用。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5.95万元,比上年减少5.52%。商品和服务支出19.15万元,比上年减少8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6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9.27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152.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174.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41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4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5批次25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26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预算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保证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厉行节约,讲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决算执行中,基本实现了时间、收入、支出进度一致,保障了本单位的正常运转;按支出绩效要求做好了相关工作。经自查,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决算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牢固树立财政资金使用的“高压线”观念,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局党组成员、局内设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8.42万元。比2017年减少75.6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6.65万元,其中:货物1.66万元;工程22.1万元;服务2.89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6.33万元,其中:货物1.67万元;工程21.82万元;服务2.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