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8年度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14 11:21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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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 负责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和完善的调查及试点。

② 负责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具体事项。

③ 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④ 负责全县农村财务监管工作。

⑤ 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发展。

⑥ 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的评估、管理。

⑦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和审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部门决算只包括县经管局本级决算。

三、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科室3个(含办公室 、农村财务股、农民负担股)

第二部分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51.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0.73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5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83万元,比上年增加0.21%。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4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3.14%。项目支出232.71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6.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1.8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0.93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2018年度支出合计348.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94万元,减少0.84%。主要原因是: 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6万元,占8.81%。农林水支出317.4万元,占91.1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94万元,支出决算为348.06万元,全额完成年初预算。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确权颁证专项项目支出未列入其中。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9.64万元,比上年减少2.6%。商品和服务支出22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5.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万元,比上年减少53.79%。其他资本性支出48.16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84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29.36万元、津贴补贴22.94万元、绩效奖金8.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4.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7万元、离休费、抚恤金0.51万元、生活补助5.53万元、医疗费0.44万元、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万元;

公用经费3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6万元、印刷费1.22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0.88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3.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5.75万元、培训费4.71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0.21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2.09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9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1批次68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圆满完成了当年的任务目标。通过对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收集、核查,自评情况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8.51万元。比2017年增加1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和会议费较2017年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房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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