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南县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南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市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编[2011]2号)精神,独立设置南县红十字会,为县级人民团体,列入群团组织序列。全会现有在职人员5人。总编制为7个,其中事业编7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红十字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红十字会本级。
三、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科室3个(办公室、赈济事业部、救护培训股)。
第二部分 南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8.45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人道救助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1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4万元,比上年减少1.12%。占本年总收入66.74%。其他收入36.8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33.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4.46%。项目支出50.8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5.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万元,减少6.0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拨款总额下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4%。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3.3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拨款总额下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07万元,支出决算为7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4.34万元,比上年减少0.84%。项目支出41.73万元,比上年减少5.3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1.73万元,比上年减少3.0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8批次74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62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红十字会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