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文化馆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度文化馆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南县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文化馆概况
主要职能
1、是全县文化艺术中心,培训辅导中心,指导中心,活动中心,调研中心,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运用各种文化艺术资源,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组织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4、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文化站的文化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5、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的进行群众文化调研。
6、收集整理传承保护全县非物质遗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机构设置
我馆属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二级机构,是国家一级文化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现共有人员3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20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数据只含文化馆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南县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2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业务活动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4万元,占99.71%。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万元,占82.2%;项目支出31.5万元,占17.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7万元,增加11.1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业务活动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7万元,增加11.1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业务活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0.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1.1万元,占76.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1.1万元,占5.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68.2%,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68.2%,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接待30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车,无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文化馆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