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南洲镇人民政府主要是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南洲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政府机关、人大、政府办、党委办、组织办、综治办、妇联办、财政所、经发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洲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7 年度收入总计3968.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6.8万元,增长18.05%,支出总计3968.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6.8万元 ,增长18.0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一事一议经费递增;二是人员工资普调及正常调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96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一事一议经费递增;二是人员工资普调及正常调资。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96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8.7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比上年增加42.86%。科学技术支出4.8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08万元,比上年增加56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43万元,比上年增加347.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万元,比上年增加96.01%。节能环保支出236.5万元,比上年减少29.75%。城乡社区支出26.04万元,比上年增加48.8%。农林水支出690.61万元,比上年减少1.5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上年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万元,上年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支出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主要是人员工资普调及正常调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968.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主要是人员工资普调及正常调资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968.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主要是人员工资普调及正常调资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8.7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比上年增加42.86%。科学技术支出4.8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08万元,比上年增加56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43万元,比上年增加347.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万元,比上年增加96.01%。节能环保支出236.5万元,比上年减少29.75%。城乡社区支出26.04万元,比上年增加48.8%。农林水支出690.61万元,比上年减少1.5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上年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万元,上年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支出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656.04万元,比上年增加19.7%。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311.27万元,比上年增加15.06%。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8.7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比上年增加42.86%。科学技术支出4.8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08万元,比上年增加56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43万元,比上年增加347.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万元,比上年增加96.01%。节能环保支出236.5万元,比上年减少29.75%。城乡社区支出26.04万元,比上年增加48.8%。农林水支出690.61万元,比上年减少1.5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上年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万元,上年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656.04万元,比上年增加19.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9.16万元,比上年增加30.1%。商品和服务支出479.02万元,比上年增加15.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86万元,比上年减少15.89%。项目支出1311.27万元,比上年增加15.0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11.27万元,比上年增加15.06%。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4.13万元,决算数为74.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4.1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4.1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54万元,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本年支出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项目支出1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79.02万元。比2016年增加62.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