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南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县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调控交通运输的发展规模、质量和速度。
3、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市场及运输服务市场的管理。
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其产权保护,规划审批公路两侧、港口岸线的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设施。
5、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船舶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战备及紧急状况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6、负责全县交通管理二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配备、班子建设和工作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协调驻南交通单位的工作。
8、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南政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南县交通运输局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纪检监察室、工会、基建股、计划统计股、安监股、运输股),下设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县地方海事处、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市客运管理处)及12个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全局现有在职人数28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2人,全额事业编273人。离退休1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公务员8人,全额事业退休人员104人,长期临时工8人。停薪留职20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049.75万元,比上年减少22.87%。总支出3,073.8万元,比上年减少21.6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04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8.4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万元,比上年增加53.5%。其他收入52.72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0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07万元,上年无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3019.48万元,比上年减少22.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997.04万元,比上年减少18.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8.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万元,比上年增加53.5%。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007.04万元,比上年减少18.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万元,比上年增加53.5%。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07万元,上年无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952.72万元,比上年减少19.2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8.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0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8.48%。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513.97万元,比上年增加18.83%。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480万元,比上年减少69.18%。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0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952.72万元,比上年减少19.25%。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523.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5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5.69万元,比上年减少3.23%。商品和服务支出354.13万元,比上年增加270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16万元,比上年增加63.6%。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480万元,比上年减少69.1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4.46万元,比上年减少32.44%。其他资本性支出5.54万元,比上年减少99.35%。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5万元,决算数为2.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8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65万元,公务接待14批次84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8.75万元,南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07万元,比上年增加53.5%,本年支出3.07万元,比上年增加53.5%,基本支出3.07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南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64.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三公经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67.1万元,其中:货物38.64万元;工程287.69万元;服务40.7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34.51万元,其中:货物30.78万元;工程268.52万元;服务35.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