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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3 15:4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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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 房屋安全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预防、住房保障建设与管理、房产交易税收协征等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县房地产管理局是南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局机关设有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计财股、人监股、政策法规股、房政股、;23个二级职能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办、房屋征收与补偿办、装饰装修办、档案馆、住房保障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开发办、执法大队、白蚁防治所、房屋交易中心、南洲直管公房管理所、南县产籍测绘所和11乡镇管理所。在职人员146人,离退休102人,长期临聘人员3人。财政一级预算部门。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773.93万元,比上年增加57.04%。总支出1,676.71万元,比上年减少0.77%。增加其他收入1173.78万元,规范制度,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77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0.15万元,比上年减少7.9 %。其他收入1173.78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67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96万元,比上年减少25.03%。城乡社区支出1306.75万元,比上年增加20.1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600.15万元,比上年减少9.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人员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464.64万元,比上年减少13.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人员减少厉行节约。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9万元,比上年减少68%。城乡社区支出1306.75万元,比上年增加2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0.15万元,比上年减少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4.64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人员变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0.15万元,比上年减少7.9%。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422.19万元,比上年减少17.41%。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77.96万元,比上年增加1051.84%。根据财政预算财务科目调整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4.64万元,比上年减少11.8%。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9万元,比上年减少68%。城乡社区支出1306.75万元,比上年增加23.48%。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416.97万元,比上年减少13.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39万元,比上年减少17.35%。商品和服务支出216.24万元,比上年减少23.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34万元,比上年增加6.67%。项目支出47.67万元,比上年增加208.5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67万元,比上年增加542.49%。人员变动,在职减少,退休增加,会计科目调整。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32万元,决算数为66.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5.3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1.3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1.32万元,公务接待257批次1288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8.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6.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6.3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32万元,因2017年的立项争资、招商引资的任务增大,增加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6385.6万元,其中:货物672.13万元;工程5004.23万元;服务709.24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5953.88万元,其中:货物547.79万元;工程4779.35万元;服务626.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4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附件:2017年度南县房地产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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