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县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南县县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部署,制定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全县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
2、负责全县形态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社会與论引导,对县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党报党刊征订发行。
4、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举办各类节会赛事。
5、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调开展“四创”创建工作。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经济文化政策,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7、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宣传文化系统正副科级干部;管理宣传文化系统股级干部;指导本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新闻系列和政工系列职称的申报工作。
8、负责文体中心拆迁,浪拔湖镇南红村及贫困村东美垸村的精准扶贫、党建、综治民调等联系点中心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南县县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理论教育组、宣传组、通讯组等4个职能组(室)及南县新闻中心,代管县文明办,共有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1名、正科级1名、副科3名、科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机关工勤编制工作人员1名。无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20.46万元,比上年增加2.82%。总支出354.82万元,比上年增加14.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干部工资津补贴调标,预算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2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05万元,比上年增加5.89 %。其他收入14.42万元,比上年减少36.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干部工资津补贴调标,预算拨款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5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82万元,比上年增加17.6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53.85%。主要原因是一是为落实全体机关干部根据政策津补贴调标,二是举办大型节会活动,造成工作经费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06.05万元,比上年增加5.8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人员增加和干部工资津补贴调标,预算拨款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06.05万元,比上年增加5.8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5万元,比上年增加8.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53.85%。主要原因是一是为落实全体机关干部根据政策津补贴调标,二是举办大型节会活动,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05万元,比上年增加5.8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05万元,比上年增加5.89%。人员增加和干部工资津补贴调标,预算拨款增加。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05万元,比上年增加5.89%。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18.68万元,比上年减少1.07%。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87.37万元,比上年增加28.53%。举办大型节会活动,工作经费增加。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05万元,比上年增加5.89%。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5万元,比上年增加8.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53.85%。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18.68万元,比上年减少1.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68万元,比上年减少1.8%。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9万元,比上年减少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万元,比上年减少24.37%。其他资本性支出13.8万元,比上年增加308.77%。项目支出87.37万元,比上年增加28.5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37万元,比上年增加28.53%。主要原因是一是为落实全体机关干部根据政策津补贴调标,二是举办大型节会活动,工作经费增加。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25万元,决算数为12.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2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25万元,公务接待82批次433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6.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大型节会活动,多次对接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来南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活动,造成公务接待工作经费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南县县委宣传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18.5万元。比2016年增加2.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增加后,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7.46万元,其中:货物0.79万元;工程5.84万元;服务0.83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7.32万元,其中:货物0.67万元;工程5.87万元;服务0.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