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县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县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县县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县县委党史研究室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县县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撰出版党史书籍。
(二)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三、南县县委党史研究室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委党史研究室本级。
第二部分南县县委党史研究室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县委党史研究室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91.28万元。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8万元。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4万元,占74.12%;项目支出23.83万元,占25.88%。
四、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28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0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1.27万元,占31.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46.97万元,占68.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5.09%,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占100%。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1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接待86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46.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公车0辆,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史》编撰21.49万元。
二、 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史》专项资金21.49万元,其中用于聘请人员经费开支14.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开支2.07万元,差旅费开支2万元,其他开支2.8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