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
南县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
一、主要职能
南县工商联是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为正科级群团机构。现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6人。
1、参与县委、县政府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2、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南县的发展结合起来,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3、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4、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南县工商联部门决算只包括南县工商联(本级)部门决算,没有下属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4.73万元,比上年增加12.12%。总支出94.73万元,比上年增加12.9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9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73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9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73万元,比上年增加10.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4.73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4.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1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73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14%。(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73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66.46万元,比上年增加30.69%。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28.27万元,比上年减少10.6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14%。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6.46万元,比上年增加30.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5万元,比上年增加15.06%。商品和服务支出3.44万元,比上年减少50.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5万元,比上年增加145.07%。其他资本性支出0.92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28.08万元,比上年减少10.1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08万元,比上年减少10.14%。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六、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万元,决算数为1.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05万元,公务接待8批次45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45万元,南县工商业联合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南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36万元。比2016年减少2.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2017年度南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