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县商务和粮食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2人,长期临时工1人。
二、单位职责:
1、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规划的制定,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和乡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宣传推介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人员库、信息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和信息;协调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3、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加工贸易工作。
4、负责投资项目的开发论证、包装、对外发布;负责县本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咨询、跟踪调度和协调推进;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核及其变更备案;协调外商投资项目的联络和项目落户跟踪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内、外资的统计工作。
5、负责为境外、境内县域外落户我县的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办理项目行政审批所需的咨询服务,为投资者代办县级政府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性事项。
6、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考核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资金使用情况及管理
1、 资金实际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分为三部分:一是工资福利支出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3.4万元、津贴补贴18.6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包括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3.1万元、咨询费1.9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租赁费1.3万元、会议费2.1万元、培训费0.9万元、劳务费2.6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万元,包括退休费23.3万元、医疗费1.92万元、奖励金0.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4万元。
2、管理情况
中心建立了预算资金监管领导机制,由主任牵头,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具体负责,相关股室负责人现场实施,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做到项目资金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使用。
四、绩效情况
2016年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厉行节俭、科学合理的将资金落实到位。每一笔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采用“一事一报”的方式,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是从财政申请,待其审批同意后支出使用。因此,对于资金的使用是十分规范的。
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