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6年度南县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4 14:4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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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县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组织部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组织部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组织部概况

  • 主要职能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是在南县县委领导下负责全县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党管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和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制度、办法,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2、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参管单位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协助管理省、市属驻南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和逐步完善各项干部改革制度。 

4、指导乡镇和县直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我县党的建设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协助做好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各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
    5、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 

6、负责全县干部信息、党员信息库、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承办工作。
    7、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市委和县委管理的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审查。
    8、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市管、县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9、制订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的业务指导,专、兼职电教人员的培训。
    10、制订和组织实施有关知识分子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协调、检查知识分子工作;指导、支持优秀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11、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2、管理县老干部局。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设置

南县组织部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研究室室、组织指导组、基层办、党员教育管理组。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只包含南县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南县组织部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组织部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3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资。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3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4万元,占 98%;其他收入3.6万元,占2%。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占46%;项目支出158.4万元,占54%。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1.4万元,比上年同期235.23万元增加66.17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资。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4.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59.17万元,增加或下降25%,主要是人员增加、专项活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4万元,占总支出的95%;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的5%。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8万元,占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8万元,占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30%,主要变动的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占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占41%。主要变动的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接待20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组织部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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