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XXX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XXX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XXX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县委统战部概况
- 主要职能
中共南县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下设办公室、经济组、干部组、联络组和民宗组。县台办、侨联、民宗局与统战部门合署办公。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对县级统战系统的重要活动协调,督促检查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镇(街道)党的组织、党的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举荐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考察推荐党外人大代表人选和政协委员的工作;拟定县政协换届的人事方案以及委员的增补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党外“四大员”和行风监督员的推荐、联系、协调工作。
4、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宗教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
5、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指导县侨联、台联等社会团体,归口管理台湾社会团体的来访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9、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联络组织上级社会主义学校的教育培训工作。
- 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经济组、干部组、联络组和民宗组。县台办、侨联、民宗局与统战部门合署办公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南县县委统战部
第二部分 南县县委统战部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县委统战部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21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98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一是调资,二是在职人员由2015年的7人增加至14人。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万元,占 92.9%;其他收入15.2万元,占7.1%。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万元,占52.59%;项目支出110.6万元,占47.41%。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95万元,增加49.75%,主要原因是调资和人员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8.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98.95万元,增加49.75%,主要是调资和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总计218.1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00.3万元,占9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7.2万元,占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XXX万元,支出决算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X%,主要变动的原因是XXXXXX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占38.64%。
1、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8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统战部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