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6年度南县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3 15:1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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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审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审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审计局概况

  • 主要职能

    窗体顶端

(1)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2)对国有企业,事业性质、企业分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3)对国家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4)对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5)对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评价。

(6)对同级财政、相关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有关金融机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新增职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审计监督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审计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和环境保护资金。

3.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为7个,办公室、法制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人事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窗体顶端

本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纳入部门决算范围的只有县审计局本级

窗体底端

第二部分 南县审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审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31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7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3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9万元,占 100%。其他收入为0.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2万元,占58.02%;项目支出143.4万元,占41.98%。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增加11.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7万,占总支出的100%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70.6万元,占86.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7.5万元,占13.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占5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占45.83%,与上年支出基本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124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公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审计局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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