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一、单位概况:
南县机关事务中心位于兴盛西路政府机关大院内,现有财政统发工资14人,退休人员10人,长期临时工7人。
主要职能:
1、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房屋的管理,水电供应、维修维护等工作
2、负责县政府机关二个老家属区的安全保卫、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部门县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调度安排工作;
4、负责机关后勤中心会务服务管理等工作;
5、负责县级领导交流干部的食宿安排等工作。
6、县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会务中心保洁等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后,由湖南豪门物业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由我局具体监管等工作。
二、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总计10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6万元,事业收入166.2万元(其中包括县政府机关大院内各单位电费,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县级退休、退线领导用车费,上下班接送车辆运行费,四大家大型公务活动用车费等)支出总计1092.5万元,其
中基本支出943.3万元,项目支出149.2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合计10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6万元。占84.8%,事业收入166.2万元,占15.2%。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支出合计10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3万元,占86.3%,项目支出149.2万元,占13.7%。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临时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支出6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遗属抚恤费等。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万元,相比去年有所减少,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减少开支,压缩三公经费。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