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县工商业联合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县工商业联合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 主要职能
1、参与县委、县政府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2、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南县的发展结合起来,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3、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4、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 机构设置
南县工商联于1987年恢复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大楼十楼,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主席1名,副主席1名,秘书长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南县工商业联合会决算仅包括本级:即南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南县工商业联合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工商业联合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县工商联2016年度收入合计82.5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5.8元。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工商联2016年度收入合计8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0万元,占100%。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万元,占62%;项目支出31.2万元,占38%。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万元,增加23.69%。.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5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5.8万元,增加23.69%。.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90万元,占86.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7万元,占13.75%,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168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车。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组织了二十名会员前往江浙一带考察调研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学习企业文化,进一步提升我县民营经济的市场竞争力,用了4万元,还邀请了知名经济学家及经理人来我县就企业发展及企业管理举办一次为期2天的培训,促进我县民营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开支近5万元。今年组建了1个行业商会(协会),用了4万元。我们倡导全县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参与“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感恩行动”等公益事业,积极投身于光彩事业,用了2万元。我们积极帮助、引导南县民营企业建立党、团及工会组织,用了2万元。组织商会会员开展有益于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动用了4万元。工商联作为县直责任招商单位广泛联系走访会员,对接外地企业,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用了4万元。以上总共支出25万元。
2016年,县工商联共支出招待费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工商业联合会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