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县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县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县委宣传部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县委宣传部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部署,制定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全县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
2、负责全县形态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社会與论引导,对县报社、县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党报党刊征订发行。
4、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举办各类节会赛事。
5、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调开展“四创”创建工作。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经济文化政策,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7、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宣传文化系统正副科级干部;管理宣传文化系统股级干部;指导本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新闻系列和政工系列职称的申报工作。
8、负责文体中心拆迁,浪拔湖镇南红村及贫困村东美垸村的精准扶贫、党建、综治民调等联系点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县县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理论教育组、宣传文艺组、新闻通讯组等4个职能组(室)及南县新闻中心,代管县文明办,共有行政编制工作人员9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1名、正科级1名、副科3名、科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机关工勤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县委宣传部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2016 年度南县县委宣传部
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县委宣传部2016 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或下降41.23万元,增长或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从2014年起工资津补贴增加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拨款增加。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万元,占100%。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万元,占76.47%;项目支出68万元,占23.53%。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或下降41.23万元,增长或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从2014年起工资津补贴增加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拨款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或下降41.23万元,增长或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从2014年起工资津补贴增加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万元,占总支出的95.50%,其中基本支出208万元,项目支出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4.5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万元,占41.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万元,占50.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占70.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占29.03%。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32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年初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了申报,并根据长期绩效目标与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任务的完成。年末对专项年度绩效指标,分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进行考核评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县委宣传部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