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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南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1 16:1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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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总工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总工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总工会概况

  • 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和省、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和县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组织、引导、服务、维护”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领导县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

3、对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呼声、愿望和诉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双联”和金秋助学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协助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局党组(党委)调整工会领导班子;研究制订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配合县总工会做好企事业单位及乡镇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主管范围内的各级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审查批准工作。

5、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和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6、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职工劳动权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劳动权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依法维护企事业单位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

7、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培养、推荐、评选、表彰、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技术技能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9、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和审计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兴办工会实业,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

10、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组织女职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合法权益,

11、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机构设置

南县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宣教部、财务部、生产保护部、民主管理部、法律保障部、女职工部、帮扶中心、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部室,下辖南县工人文化宫一家二级机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决算范围包括南县总工会本级及工人文化宫一家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南县总工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总工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1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3万元。2016年度支出合计11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4万元,占65.63%;项目支出36.99万元,占32.52%,其他资本性支出2.1万元,占0.02%。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1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3万元。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1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4万元,占65.63%;项目支出36.99万元,占32.52%,其他资本性支出2.1万元,占0.02%。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3.73万元,本年支出113.73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3.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24.75万元,增加27.81%。主要原因:人员的调资增资。支出总计113.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增加24.75万元,增加27.81%,主要原因:人员的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3万元,基本支出76.74万元,占总支出的67.4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保、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2.94万元。占总支出的2.58%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的添置;项目支出36.99万元,占总支出的32.52%。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3万元,基本支出76.74万元,占总支出的67.4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保、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2.94万元。占总支出的2.58%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的添置;项目支出36.99万元,占总支出的32.52%。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36.79%。主要变动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挤占了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占100%。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公务接待28批次196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94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用品有少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公车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特种技术用车0,其他用车0,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了申报,并根据长期绩效目标与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任务的完成。年末对专项年度绩效指标,分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进行考核评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总工会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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