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决算公开信息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2、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3、参与道路检查站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停车场(库),营运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以及负责城市出租车辆的交通管理工作;4、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5、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6、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含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7、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处罚交通肇事和违法的驾驶人;指导驾驶人培训学校的培训教育工作;8、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9、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施救;10、负责受理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构成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公安局下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内设机构12个。现有在职 57人,退休18人,辅警88人,遗属1人。工勤人员9人。
二、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年总收入共1295.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1249.7万元,其他收入45.9万元,上级结余283.2万元。
2、支出情况.
全年共支出1499.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全年共支出1461.5万元,本年结余7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总收入12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49.7万元,其他资金收入45.9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总支出1499.8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8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总收入1249.7万元,本年总支出1461.5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8万元,本年结余26.2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1.5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3.9万元主要包括:1.基本工资258.3万元、津贴补贴19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万元、伙食补助费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7万元。2.公用经费6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9万元、印刷费24.2万元、水费2.4电费20.7万元、邮电费12.9万元、物业管理费9.2万元、差旅费4.2万元、维修费40.7万元、租赁费9.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专用材料费48.9万元、被装购置费29.2万元、劳务费211万元、委托业务费5.6万元、工会经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7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8万元、抚恤金22万元、医疗费43.9万元、奖励金13.1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27万元。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财政补助中的三公经费中公务招待费为21万元,公车运行费为26.9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无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