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共南县县委党校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县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党校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党校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党校概况
- 主要职能
- 干部教育培训
1)青年干部培训班一期(60人左右),科级干部进修班两期(100人左右);
2)新提拔领导干部培训班;
3)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两期,150人左右;
4)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各级各类干部、业务骨干培训班。
以上办班以县委干教领导小组2016年下发的干教计划为准。
- 全县理论政策宣讲及课题调研。
- “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网格化管理三个网格村,
一个扶贫办点村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 机构设置
南县党校内设办公室、教研室、建整扶贫办三个职能科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党校部门决算为党校本级
第二部分 南县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党校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25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8万元,增长比率30.32%,主要原因是干部教育、教学科研、办公设备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6万元,占97.08%;其他收入7.5万元,占2.92%。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6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万元,占69.14%;项目支出81.7万元,占30.83%。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8万元,增加30.32%,主要原因是干部教育、教学科研、办公设备专项经费的增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8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9.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53.5万元,增加27.2%,主要是用于干部教育、教学科研、办公设备专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2.3%;干部教育支出251.5万元,占总支出的97.6%。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2.2万元,占55.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它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64.3万元,占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交通费和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0.1万元,占15.57%,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等;办公设备购置10.9万元,占0.42%。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接待65批,人数328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接待328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64.98万元,较上年增加67.73万元,增加34.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干部教育、教学科研、办公设备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南县县委党校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