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6年度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8 16:38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录

 

第一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 监督、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评审和传承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3.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健康体质监测。

4.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进行监管。

5.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监测、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管理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

6.负责全县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对全县出版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监管,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规违法出版活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派驻的传媒机构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7. 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对旅游行业实施管理。

机构设置

二、机构设置

我局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6年下设七个文化事业二级单位,即文化馆、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厂窖惨案纪念馆、广播电视电影管理站、全民健身中心。一个转制的企业单位,即鼓之韵演艺有限公司。另一个代管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即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化馆和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与独立预决算。因机构改革决算数据年初数是原文广局和原体育局相加,人员共10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范围的有文体局机关、文联、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广播电视电影管理站、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和鼓之韵演艺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239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5.14万元,增长41.76%;支出总计217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7.05万元,增长35.23%;主要原因是厂窖纪念馆提质改造工程和体育馆维修收入支出增加。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3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4.4万元,占97.52%;其他收入59.3万元,占2.48%。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1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6万元,占84.8%;项目支出330.7万元,占15.2%。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3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8.74万元,增加40.81%,支出总计216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1.11万元,增长38.55%,主要原因是1、工资改革从2014年起补发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拨款增加;2、厂窖纪念馆提质改造和体育馆维修基建经费增加,上级拨款增加,支出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32.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924.21万元,增加70.63%,主要是1、工资改革从2014年起补发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拨款增加;2、厂窖纪念馆提质改造和体育馆维修基建经费增加,上级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万元,占总支出的1.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28.6万元,占总支出的69.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6.2万元,占总支出的29.82%.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5万元,占25.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300.3万元,占74.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85万元(公务用车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预算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占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占72.65%。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接待289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0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3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去年原文广局没有此项收入,今年决算是文广局和体育局合并。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3003074.4万元,较上年增404.86万元,增加45.21%,主要原因是1.工资改革从2014年起补发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拨款增加;日常行政运行事务增多,旅游、文化、体育活动比往年要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33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公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无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广播电视“户户通”县级配套18万元;

图书馆经费22.5万元;

文联经费11万元;

厂窖纪念馆经费14万元;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10万元;

农家书屋8万元;

文物管理所22.5万元;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64万元;

9.剧院体制改革包干经费66万元;

  • 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广播电视“户户通”县级配套18万元用于为全县12个乡镇2700户困难户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工作经费;图书馆经费22.5万元用于购书16万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运行维护6.5万元;文联经费11万元拨付11个协会每协会5千元共5.5万元,湖西文学编写及工作经费5.5万元;厂窖纪念馆经费14万元用于花草树木培植管理、食堂伙食补助、文物、史料收集、水电费及办公经费等。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10万元用于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工作经费;农家书屋资金8万元用于了配合农村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业务辅导及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培训。文物管理所22.5万元全部拨付到文物管理所用于全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博物馆免费开放水电费、“涂家台遗址”和“厂窖惨案遗址”两处“国保”单位的标志碑及维护、文物库房及博物馆安防设施网络维护;全民健身服务中心64万元用于全县群众体育活动、协会工作经费、体育场地普及及全民体质测试、交通费及临时人员工资。公务接待费13.85万元用于接待省、市领导指导工作、兄弟单位的参观学习及乡镇文化站站长联系工作和会议等。公务车运行费5万元已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